关于申报梁溪区2024年新春惠企奖励规上服务业政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5-09 11:01 来源: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选择阅读字号:[ 大 中 小 ]
信息索引号 | 04618780/2024-00732 | 生成日期 | 2024-05-11 | 公开日期 | 2024-05-11 |
文件编号 | — — | 发布机构 | 梁溪区发改委 | ||
效力状况 | 有效 | 文件下载 | — — | ||
内容概述 | 关于申报梁溪区2024年新春惠企奖励规上服务业政策的通知 |
根据《梁溪区迎新春开新局助企惠民若干措施》(梁政发〔2024〕10号),梁溪区2024年新春惠企奖励规上服务业政策开始申报,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街道负责具体实施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无锡梁溪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 申报条件
(1)企业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,且2024年1-2月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、同比增幅达到15%(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数据为准)。或企业为2024年一季度月度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。
(2)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,会计核算体系健全,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,申报当月《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》信用等级达B-以上。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系统网址:https://ggfw.wuxicredit.wuxi.gov.cn
2. 申报流程
(1)资料准备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下载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签章公示。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资料递交至所在街道。
(2)受理审核。企业所在街道(园区)按照属地原则,对各自所属的企业申报进行受理,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。
(3)汇总上报。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扶持明细,区统计局对企业数据材料进行复核。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即兑现扶持资金。
3. 申报材料
(1)2024年春节稳岗留工奖励申请表(附件)
(2)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(3)申报单位《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》
其他说明
1. 稳岗留工奖励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—5月17日。请企业按照格式要求规范填报,否则不予受理。
2. 企业申报时对照《梁溪区迎新春开新局助企惠民若干措施》(梁政发〔2024〕10号),按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申报,重复申报的都视为无效申报。
3. 街道和职能部门将通过技术手段对企业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,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,将收回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。
附件:1、2024年新春惠企奖励企业申请表(官网)附件 2024年新春惠企奖励企业申请表.docx
无锡市梁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5月7日